央行聯合北京銀保監通知:鼓勵開展供應鏈融資,推進應收賬款融資,支持票據融資
- 2019-12-26 15:40:00
- 劉智遠 轉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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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工作部署,切實做好金融支持清欠工作,推動供應鏈全鏈條融資, 進一步提升金融服務民營企業中小企業的效率和水平, 央行營業管理部聯合北京市銀保監局、證監局等部門聯合印發《 北京市金融支持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行動方案(2019-2020 年) 》通知(下稱《行動方案》)。
《行動方案》重點內容包含三個部分, 一、加強政策引導,為清欠工作提供資金保障; 二、 支持票據融資,增強企業流動性;三、推進應收賬款融資,盤活企業優質資產。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工
作部署,根據《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關于做好金融支持清理拖欠
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工作的通知》(
銀辦發〔
2019
〕
88
號
)
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
<
北京市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工作方案
>
的通知》
(
京政辦字〔
2018
〕
46
號
)
的相關要求,切實做好金融支持清欠工作,推動供應鏈全鏈條融
,
進一步提升金融服務民營企業中小企業的效率和水平,現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總體要求
( 一 ) 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 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改進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支持民營經濟發 展的重要決策部署,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國務院減輕企 業負擔部際聯席會議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工作方案 的通知》( 國辦發明電〔 2018 〕 14 號 ) 的相關要求,以金融支持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作為深化民營企業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重要抓手,充分發揮商業匯票及應收賬款融資、訂單融資、存貨融資等動產融資服務對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融資的支持作用。 按照問題導向、重點突破、多方聯動、風險可控的原則,有效擴大北京市動產融資規模,積極構建供應鏈上下游企業互信互惠、協同發展的生態環境,促進金融與實體經濟良性互動發展,為北京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作出積極貢獻。
( 二 ) 工作目標
1. 應收賬款融資參與主體數量快速增加。 參與應收賬款融資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商業保理公司、小額貸款公司等資金提供方和服務的民營企業、中小微企業數量快速增加。國有大型企業 ( 集團 ) 及成員企業、大型民營企業等參與中小微企業應收賬款確權的供應鏈核心企業的范圍不斷擴大。
2. 應收賬款融資規模穩步增長。 民營企業中小企業主動發起的應收賬款融資、供應鏈核心企業反向保理以及政府采購部門參與的應收賬款融資、訂單融資、存貨融資等典型融資模式加快發展。力爭 2020 年底實現應收賬款融資規模較 2018 年底翻一番。
3. 企業商業信用環境不斷優化,商業信用信息采集渠道不斷拓寬,手段不斷完善,初步建成應收賬款債務人及時還款約束機制,惡意拖欠賬款行為明顯減少。
二、重點任務
(一)加強政策引導,為清欠工作提供資金保障
1. 加大信貸支持力度。 鼓勵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的前提下,按照市場化原則通過發放短期流動資金貸款等方式向本市國有企業提供融資支持,依法合規解決拖欠問題。針對上下游企業 “ 三角債 ” 等拖欠問題,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按照市場化原則,為清欠工作提供良好的融資環境。 對于申請臨時周轉用于清償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的合理融資需求,銀行業金融機構要依法合規給予支持,幫助推進清欠工作。 ( 責任單位 : 北京銀保監局、人行營業管理部、市財政局 )
2. 拓寬資金來源渠道。 積極鼓勵地方平臺公司在政策允許范圍內,在公開市場發行債券,利用市場化手段,依法合規解決融資需求,進而解決拖欠問題。銀行業金融機構要依法合規參與地方政府債券發行工作,優化債券承銷服務,合理投資地方政府債券,為清欠工作提供長期、穩定的資金來源。 ( 責任單位 : 人行營業管理部、北京銀保監局、市財政局 )
(二)支持票據融資,增強企業流動性
3. 強化再貼現工具的引導作用。 充分發揮再貼現的定向調控、精準滴灌功能,開辟中小微企業商業承兌匯票再貼現綠色通道,探索推出北京地區商業承兌匯票再貼現專項產品,在期限、額度、利率等方面予以優惠,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商業匯票承兌和貼現力度。探索建立商業承兌匯票再貼現 “ 白名單 ” 制度,對于資信狀況良好的大型民營企業、中小企業中的行業龍頭企業票據再貼現,不設單筆、總額的限制。 ( 責任單位 : 人行營業管理部 )
4. 建立支持中小微企業票據業務發展機制。 在涉及民營企業中小企業的貿易結算中,鼓勵金融機構和企業簽發、承兌商業匯票,便利民營企業中小企業票據融資。支持金融機構設立中小微企業票據貼現中心,配置專項資金額度,專門為中小微企業辦理票據貼現業務。根據中小微企業票據融資特點和需求,探索建立規范化的票據經紀、增信、評級等多元化票據服務機構體系,創造良好的票據市場環境。引導企業利用商業匯票解決賬款拖欠、資金流轉等問題。 ( 責任單位 : 人行營業管理部、北京銀保監局 )
5. 推動供應鏈應收賬款票據化。 鼓勵商業銀行創新票據融資模式,推動商業銀行與上海票據交易所的系統對接,提升商票流轉與融資效率。鼓勵商業銀行積極對接供應鏈核心企業內部系統 (ERP) ,跟蹤獲取物流、稅務信息,交叉驗證,發揮商業銀行信用風險識別與經營優勢,為商票的流轉提供流動性保障。 ( 責任單位 : 人行營業管理部、北京銀保監局 )
(三)推進應收賬款融資,盤活企業優質資產
6. 發揮供應鏈核心企業引領作用。 探索建立并實施應收賬款融資核心企業名單庫管理工作機制,重點將產業帶動作用強、處于供應鏈核心、資信實力較強、應付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較多的企業納入名單管理,及時向金融機構、商業保理公司、小額貸款公司等資金提供方推薦。積極組織動員市屬國有大型企業、大型民營企業、大型零售企業和上市公司等供應鏈核心企業加入中征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 ( 以下簡稱服務平臺 ) ,通過確認賬款等提高上游企業融資能力。 督促供應鏈核心企業按時履約,及時支付拖欠民營上市公司、中小企業的款項,帶頭營造守法誠信社會氛圍。支持供應鏈核心企業在不損害民營企業中小企業供應商合法權益、嚴格遵守融資性貿易風險防范要求的前提下,與各類資金提供方探索開展雙方共贏的合作模式,增強應收賬款融資業務發展的可持續性。 ( 責任單位 : 人行營業管理部、市國資委、市商務局、北京證監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
7. 發揮政府采購訂單融資的示范作用。 積極探索政府采購平臺與服務平臺系統對接,開展基于政府采購的訂單融資。完善政府采購流程,探索將政府采購訂單融資業務嵌入政府采購流程,督促政府采購部門依法公開政府采購合同等信息支持政府采購供應商在平臺發布訂單融資需求。鼓勵中小企業在簽署政府采購合同時明確融資需求,注明收款賬號等融資信息。金融機構開展融資服務時,要及時通過政府采購網核對合同信息,確認合同的真實性,原則上不得要求供應商提供擔保。督導政府采購部門配合提供融資的金融機構鎖定還款來源,將財政采購款項支付到金融機構指定的供應商對公賬戶。政府采購部門要與參與應收賬款 融資的金融機構及時共享政府采購款項支付進度信息,便于金融機構控制融資風險。 ( 責任單位 : 市財政局、人行營業管理部、北京銀保監局 )
8. 支持開展應收賬款質押融資。 推動核心企業、金融機構與服務平臺進行系統對接,在利用服務平臺做好貿易真實性調查、鎖定回款路徑的基礎上,改進民營企業中小企業信貸風險評估機制,積極開展全流程在線融資業務。鼓勵商業銀行完善應收賬款質押融資產品制度,創新產品與服務,優化業務流程,提高應收賬款質押融資比例,幫助更多民營企業中小企業獲得應收賬款質押融資。 ( 責任單位 : 人行營業管理部、北京銀保監局 )
9. 支持開展應收賬款轉讓融資。 發揮商業保理機構的積極作用,引導商業保理機構積極開展應收賬款轉讓融資,優化業務流程,降低融資成本,提高民營企業中小企業應收賬款流動性,緩解因拖欠而造成的資金緊張情況。推動規范金融機構應收賬款保理業務,加強對保理行業資金來源、流向等監督管理,降低企業實際利率,促進公平競爭。鼓勵有條件的供應鏈核心企業結合自身經營情況,與服務平臺進行系統對接,開展反向保理融資業務,以點帶鏈、以鏈帶面,形成示范效應,惠及更多民營企業中小企業。 ( 責任單位 : 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北京銀保監局 )
10. 推進完善應收賬款質押和轉讓登記。 健全應收賬款登記公示制度,優化面向金融機構、商業保理公司、小額貸款公司等應收賬款融資主體的登記和查詢服務。支持應收賬款融資主體開展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在人民銀行征信中心動產融資統一登記公示系統辦理保理項下小微企業應收賬款轉讓登記、資產證券化項下小微企業應收賬款類基礎資產轉讓登記、資產轉讓交易項下小微企業應收賬款類資產轉讓登記,避免權利沖突,防范交易風險。鼓勵引導保理融資業務在人民銀行征信中心動產融資統一登記公示系統登記,增強融資交易透明度、規范性和安全性,降低保理融資風險與交易成本。 ( 責任單位 : 人行營業管理部、北京 銀保監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 )
(四)創新動產融資模式,促進供應鏈全鏈條發展
11. 加大金融服務和產品創新力度。 積極鼓勵金融機構、民營企業發行應收賬款資產證券化產品。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深入開展供應鏈融資產品創新,推進訂單融資、存貨融資等其他動產融資服務,為民營企業中小企業提供有針對性的融資服務,促進核心企業的供應鏈上下游企業共同發展。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強對大數據、云計算等技術手段的運用,改進供應鏈融資流程和信用評價模型,減少貸款審批環節,適當延長貸款期限,合理提高應收賬款質押率。 ( 責任單位 : 北京銀保監局、北京證監局、人行營業管理部 )
12. 完善動產融資擔保體系。 加強對融資擔保公司的業務指導,引導其開發動產融資專項產品 ; 發揮融資擔保機構特別是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作用,發展動產融資專項擔保業務,推動動產融資業務增量擴面。 進一步深化北京地區動產擔保統一登記系統試點相關工作,推動完善統一動產擔保登記制度,逐步健全現代動產擔保體系,鼓勵金融機構積極開展動產融資業務創新,提高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獲得融資的便利度。 ( 責任單位 : 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財政局、人行營業管理部 )
(五)完善信用體系建設,優化企業融資環境
13. 完善信用信息服務體系。 整合市級各部門和社會機構掌握的涉企信息資源,建立健全小微企業金融綜合服務平臺,暢通小微企業信息的獲取渠道。繼續推動在京金融機構有序接入人民銀行征信系統,著力推進北京市小微企業信用體系建設,進一步深化小微企業信用示范區創建工作。探索建立 “ 黑名單 ” 制度,將偽造虛假貿易背景、產生實質性違約的商票承兌方,以及虛假確認賬款、不按約定及時支付應付賬款的供應鏈核心企業,納入 “ 黑名單 ” 管理,定期向社會公布,同時在政府采購、財政資金扶持和銀行授信方面予以適當限制。 ( 責任單位 : 人行營業管理部、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經濟和信息